都知道上班是有试用期,试用期也是相对应的,打工人觉得不合适能尽快走,公司觉得不合适也能辞退。
不管是自己觉得不合适,还是公司觉得不合适,正常的工资还是要算的,只是怎么算工资就挺难扯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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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公司入职时没说清楚,只说了正式员工的工资,等试用期不合适要辞退,该怎么给工资就有纠纷了。
近日,福建莆田,一位女子就觉得是被乱扣工资,进去时说好1个月3500元,辞退后变成试用期1天50。
负责人说公司都是这个惯例,试用期内全都是50元,还让她发收款码结工资。
“一天就给我50元的工资,哪里有这么低的工资,就是在欺负我一个女的”
一位女子正在和公司负责人协商工资的事,希望能按入职时承诺的结算工资,只是对方不太乐意多给钱。
提到她被辞退的原因也简单,之前来台风放假了一天时间,台风后就是下大暴雨了,她又请假1天时间。
公司是让员工回来上班,结果也是可想而知了,公司觉得她不配合工作,隔天以试用期不合适把她辞退。
这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又不是一份多好的工作,外面随便找都能找到,关键是工资结算方面有点争议。
入职前是有说过工资的事,负责招工的人说1月3500元,辞退她时说要按试用期算,1天就只能给50元。
她认为完全是没理的事,因为入职时就没说过这事,要是说试用期1天给50元,她才不会傻傻过来上班。
为此她也是找过公司老板,对方让她直接找发工资的,表示公司有自己的流程,最后她还被踢出工作群。
在工资结算无果后,她决定要到劳动局投诉,当天劳动局那边说会打电话,协调无果再去申请劳动仲裁。
就在她到劳动局举报的当天晚上,那个负责人又主动联系她,让她发个收款码过去,公司要给她发工资。
然而询问了下结算方式,结果还是按1天50元算,她拒绝了这个工资算法,最后决定要和公司较真到底。
不仅到劳动部门去投诉了,还把这事给曝光到网上,让应聘的人不要去踩坑。
对于女子所说的情况,不少人都劝说她就这么算了,因为就是几百元钱的事情,还一定能仲裁得过公司。
有人说,工作8天请假了半天,等仲裁要1个月时间,最后结果还是给三四百元,何必要和公司去较真。
有人说支持她较真到底,认为工资就该按说的算,试用期就给扣掉1半多,这个结算方式是不合理的。
到底哪种说法才正确?我认为第二种说法才对,第一种说法就是和稀泥,也许对方也是一个黑心老板。
往着恶意的角度去拆测,也许是老板的小号,又或者是他亲戚的号。
在看到女子到劳动局后,心里就开始慌张起来,但是又舍不得多出钱,这才装成路人劝说她不要去较真。
不少人也都是抱着这种心理,觉得就是几百元钱的事,自己没必要去浪费时间,还不如直接拿钱就走人。
这也是黑心老板敢扣钱的原因,如果人人都和老板较真到底,相信这个社会会变好,也没人敢再乱扣钱。
大家对此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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